本文件规定了石膏基自流平砂浆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记、一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室内地面找平用石膏基自流平材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484 石膏化学分析方法
GB/T 9776 建筑石膏
GB/T 17669.3 建筑石膏 力学性能的测定
GB/T 17669.4 建筑石膏 净浆物理性能的测定
JC/T 547—2017 陶瓷砖胶粘剂
JC/T 681 行星式水泥胶砂搅拌机
JC/T 683 40 mm×40 mm 水泥抗压夹具
JC/T 724 水泥胶砂电动抗折试验机
JC/T 726 水泥胶砂试模
JC/T 985 地面用水泥基自流平砂浆
JC/T 2038 α型高强石膏
JGJ/T 70 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3.1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石膏基自流平砂浆 以半水石膏为主要胶凝材料,与骨料、填料及外加剂组成,与水搅拌后具有一定流动性的室内地面用自流平材料。
4 分类和标记
4.1 分类
产品按其质量等级分为 G20、G25。
4.2 标记
JC/T 1023—2021产品顺序标记为∶产品名称代号(GSL)、标准编号和质量等级。
示例∶ G25 石膏基自流平砂浆标记为∶GSL JC/T 1023—2021 G25
5 -一般要求
产品的生产与应用不应对人体、生物与环境造成有害的影响,所涉及有关的安 全与环保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其中主要胶温材料α型高强石膏应符合 JC/T2038的要求,建筑石膏应符合 GB/T 9776的要求。
技术要求
6.1 外观
石膏基自流平砂浆外观为干粉状,应均匀 、无结块、无杂物。
6.2 物理力学性能
石膏基自流平 量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要求。 理力学性能
6.3 pH值
石膏基自流平砂浆 pH值应不小于 7.0。
7 试验方法
7.1 一般规定
7.1.1 标准试验条件
试验室温度为(20±5)℃,相对湿度为(55±10)??
试验前,所有试验材料(包括水)应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放置至少24h。 2
7.1.2 试验设备
7.1.2.1 天平∶精度为0.1g。
7.1.2.2 搅拌器具∶搅拌碗、拌和棒符合GB/T 17669.4的要求。
7.1.2.3 流动度试模∶内径(30.0±0.1)mm,高(50.0±0.1)mm的金属或塑料空心圆筒。
7.1.2.4 流动度测试板∶ 尺寸不小于300 mm×300 mm的平板玻璃。
7.1.2.5 行星式水泥胶砂搅拌机∶ 符合 JC/T 681的要求。
7.1.2.6 水泥胶砂试模∶符合JC/T 726 的要求
.2 料浆制备
7.2.1 初始流动度用水率
称取试样 300g,按【 例称取对应的加水量,倒入按 单碗中,将试样在5 s 内均匀地撒入水中,湿润后用拌和棒搅1min,
得到均匀的料浆。将流动度试模水平放置在测试板中 央,测试板表面平整光洁、无水滴。将制备好的料奖灌满流动度试模,刮去试模上口多杂的浆料后,在 2s 内将流动度试模 垂直向上提升50mm`100mm,10 s~15 s,并开始计时,料浆自由流动 4min 后,用直尺测量 料饼两个垂直方向的直径,
取其算/平均值,精 确至 1mm,控制泣制流动度在(145±5)mm 内,得到该试样
制备的用水量。
若流动速度不在(145±5)mm 内,应重新称取试样, 调整水量按上述步骤重复试验,直至流动度 若流动度不在(145±5)mm 内为止,该用水量(W1)与试样量(W0)比即为初始流动度用水率。
试件制备
按7.2.2 制备料浆。将料浆灌入预先涂有一层脱模剂的水泥胶砂试模内,料浆充满后用刮平刀刮平。试件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放至(24.0±0.5)h 后拆模。同时制备两组试件,其中一组按 GB/T 17669.3的规定进行 24h 抗折强度试验;另一组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放置至 28 d±8h 龄期,放入(40±2)℃的烘箱中干燥至恒量(24h 试件质量减少不大于1g即为恒量)。烘干后的试件应在标准试验条件下冷却至室温后即进行抗折试验。
试验器具
符合 JC/T 985的要求。试验用混凝土板符合 JC/T 547—2017 的要求。成型框由硅橡胶制成,尺寸为70 mm×70 mm,内框尺寸为 50 mm×50 mm,厚度为5 mm,内框尺寸精 确至±0.2 mm。
7.7.2 试件制备
按 7.2.2 制备料浆。将成型框放在混凝土板成型面上,将制备好的料浆倒入成型框中,抹平,放置(24.0±0.5)h 后脱模,10 个试件为一组。
7.7.3 试验步骤
试件脱模后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放置至28d±8h龄期,然后放入(40±2)℃的电热鼓风干燥箱中烘干48h。烘干的试件用 260 号砂纸打磨掉表面的浮浆并清理干净,用适宜的高强粘结剂将拉拔接头粘结在试件成型面上,在标准试验条件下继续放置24h后用拉力试验机进行加荷,拉伸速度为(5±1)mm/min。
试件制备
在收缩试模内表面涂一薄层脱模剂,将收缩头固定在试模两端面的孔洞中,使收缩头露出试件端面(8±1)mm。按7.2.2制备料浆。将料浆倒入收缩试模内,保持收缩头位置不变,用金属刮刀清除多余料
浆,使料浆完全充满模具并使表面平整,三个试件为一组。
7.8.3 试验步骤
试件成型后,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放至(24.0±0.5)h,拆模并编号,标明测试方向。脱模后 30min 内按标明的方向测定试件长度,即为试件的初始长度(Lo)。测定前,用标准杆调整收缩仪的百分表原点。试件测定初始长度后,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放置至 28d±8h 龄期,按标明的测试方向测定试件长度,即为自然干燥后长度(L,)。
判定
试样按第7章进行试验,所有指标试验结果若均符合第 6章相应的要求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 若有两项及以上指标试验结果不符合本文件要求,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若仅有一项指标试验结果不符合本文件要求,允许用备用试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若复检结果 符合标准规定,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若复检结果仍不符合要求,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